各有关资产评估机构:
根据北京资产评估协会《北京地区注册资产评估师继续教育培训管理办法》(京会协〔2009〕003号)和《后续教育培训补助费发放办法》(京会协〔2005〕054号)的规定,我会对2016年度具有内部培训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进行了培训补助费发放条件资格审核。经审核,决定对30家资产评估机构给予培训补助费发放(名单见附件1)。
请相关资产评估机构认真填写《资产评估机构基本情况表》(见附件2)并加盖单位公章,于9月15日前将电子版发至:liuxiping@bicpa.org.cn。我会根据各资产评估机构2016年度上缴团体会费金额比例返还培训补助费,由财务部统一拨款。发放过程中如有疑问请及时联系评估一部。
联系人:刘西平;联系电话:88221015
附件:1.领取资产评估机构继续教育培训补助费名单
2.资产评估机构基本情况表
北京资产评估协会
2017年8月17日
附件:
京评协〔2017〕27号附件1.docx
京评协〔2017〕27号附件2.docx